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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普通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章程(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官网)

2022-12-15 大全 92 作者:考证青年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普通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章程(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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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以及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高招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学校网址:招生信息网: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形式主要有普通高考、少数民族预科、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学生等,在不同省份分别设置有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等录取批次,各批次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一、普通高考(一)提档原则执行生源省(区、市)的提档政策,认可生源省(区、市)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优惠和降分政策。(二)专业录取原则同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平行志愿方式执行,即:先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分档,再按各专业录取条件进行阅档以确定专业,不能确定专业的再进行一轮分档阅档,直至不能再次分配为止,多轮分档阅档后仍不确定专业的进行调剂或退档;过程中,每轮分档后确定各专业分数线作为下一轮分档成绩标准,阅档中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退出该专业所产生的缺额计划不顺延替补。(三)分数排队的依据1.普通类: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时,生源省(区、市)分文理的,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不分文理的,按投档位序为依据比较。2.体育类:认可生源省(区、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省(区、市),不分文理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成绩相同的,以高考文化总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3.艺术类:(1)本科层次: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省(区、市),不分文理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成绩相同的,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2)高职(专科)层次:不分文理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的,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二、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预科阶段考核合格后,学校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专业安排实施方案》安排专业。三、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当年制定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四、港澳台考生港澳台招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当年制定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港澳台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五条根据学校专业培养方案及专业特点,对部分专业的录取还作了特别要求的,除遵循上述录取规则外,还须符合当年制定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部分专业录取要求》。第六章招生体检第十六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审核考生体检信息,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发现因身体原因不适于在录取专业就读的,调整其专业;对不适于学校所有专业的,予以劝退并不予注册学籍。第七章报到注册第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其德智体综合情况进行复查,经核实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籍;第二十条在校期间经证实在招生考试、体检、录取等各个环节中存在舞弊或重大违纪行为者,学校将予以开除处理,并注销学籍。

第八章资助、奖励第二十一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第九章招生监督第二十二条学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第十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学校校区地址分布:枫林校区地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红角洲校区地址: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第二十六条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通讯方式:地址:江西省南昌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邮编:;联系电话(兼传真):0791-;电子邮箱:[]。第二十七条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方式: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于2017年3月修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以上就是研推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普通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章程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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