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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发布防疫物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22-06-06 大全 175 作者:考证青年

了解口罩等五类材料生产企业名单

七部委印发防疫物资和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 万静 今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总局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全国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防疫物资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按照规划规定,突出整治各类防疫物资和产品,全面清理全区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包括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线温度计(额温计)、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企业名单,认真深入调查。

《方案》要求,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身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和生产过程控制,规范产品标识标签和说明。严格落实注册检验、临床试验、技术审查、制度验证、行政审批等各项要求,严格规范防疫物资审批,从源头上确保质量安全。对无资质、资质不齐全、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场准入得到有效管控。

同时,全面加强防疫物资和生产销售的重要原辅材料的质量监管。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针对性,加大对疫情发生以来新注册产品、新批准企业和提示高风险信息产品的抽检力度,推动门槛前移,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全面查处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流向,依法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并予以曝光。

严格控制五类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加大出口防疫物资检验力度。对于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出口产品,要追溯经销商、生产厂家、认证检验检测、价格收费等各个环节。

此外,要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擅自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检验、检测活动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出口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掺假、假冒、伪劣、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过期产品、生产、销售销售 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证明书等“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深化协调配合,加强执行之间的衔接,建立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交、防疫物资证据快速检查通道,及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落实联合惩戒,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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