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与司法碰撞会檫出怎样的火花?
从司法机关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来看,主要是对司法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应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管理,通过区块链确认、保存相关信息,不可再修改,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增强司法公信力的作用。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当事人通过电子诉讼平台提交的材料全部通过“天平链”进行存证,目前存证材料已近20万条,验证通过300余份证据文件,实现了电子数据的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司法区块链通过时间、地点、人物、事前、事中、事后等6个维度,解决数据“生成”的认证问题。这些都是区块链技术在司法中的具体应用。
我们也可以发现,区块链技术在审判中的应用与互联网审判模式有着密切关系。对采用互联网审判模式的互联网法院来说,其集中管辖的案件具有互联网特性突出、适宜在线审理的特点,涉案证据主要产生和存储于互联网,便于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诉讼程序。线下审理涉区块链的案件,被告通常会质疑存证机构的资质,法庭需要诉讼各方同时到场,甚至还可能引入专家证人,对电子数据的提取过程进行现场勘验,整个程序比较复杂、烦琐。在互联网审判模式下,通过节点互信和跨链验证,对上链数据通过系统自动比对验证是否有篡改,辅助法官进行证据认定,缩短了审判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
长远来看,区块链技术具有的去中心化的信任机制、不可篡改和可溯源的特点,可以在司法领域开拓较大的应用空间,客观上对互联网信任体系的建立也有推动作用。例如在证据方面,从当事人的行为方式看,传统审判模式中,当事人不认可证据真实性的情况很常见,较高比例的案件会提出鉴定申请,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一种拖延诉讼的策略。而在互联网审判模式下,当事人对于经司法区块链验证的证据有较高的认可度和信任度,很少申请鉴定或勘验程序,当事人的诉讼表现更加诚信,善意度更高。通过规则前置、全链条参与、社会机构共同背书,把公平、公正的规则通过技术的力量嵌入互联网诉讼中,是区块链在司法领域应用可期待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