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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衣是什么意思?八旗里的包衣到底是什么意思?

2022-06-23 大全 897 作者:考证青年

作者齐美琴崔灿

清初满族社会与清代旗人社会关系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主奴关系。 (booi aha),外套(booi),家庭(booi),新哲酷()等等。不同的称谓不仅反映了当时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也代表了他们不同的身份。虽然有学者对此进行了分析分析,笔者早年也进行了探索,但对于一些正确的结论,学术界还没有达成共识。 ”,表达方式有区别,前者是指内务府,或“内务”;后者表示大衣是家奴,与阿哈同义,是Baoyi Aha的缩写。②两者的解释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这里有必要区分这些概念的含义以及它们之间的异同。

一、学术观点

关于涂料,最早的研究可见于孟森先生的《八旗制考》(《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36年),文中说:涂料的名称, “包”,满语“家”也; “衣”是一个虚拟字,就像汉字“zhi”一样。八幡“不设袈裟、参领、副领,专供家中的仆人,有时也受主人的驱使,是家的加倍勇敢,例外的报应主。立功或受主赏,可携。入此幡……前八幡同,皆以孤山为国,衣(二字)不是名词,后来用作职称)在家里服事。此后,三旗制度高贵,凤天子的家事,也就是所谓的内廷使者,是朝廷的衙门。内政部。”在此,孟森先生主要从八旗制度下的分工角度探讨保义与普通旗人在职责和身份上的区别。它不是对“涂层”群体的定性分析,也没有触及其他奴隶制概念。后来郑天庭在《清代的涂装制度与太监》(《清史探》,1943)一文中对涂装的性质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摘要如​​下:

“保义”意为“奴隶”。在法律上,他们没有隶属、居住、生活和婚姻的自由,他们的奴隶身份与子孙延续,未经主人许可不得分离。所以就自然而言,涂料是世界的私人仆人。但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大衣奴隶,只是为他们的主人服务的,他们可能有自己的等级,有自己的财产,有自己的奴隶。涂料制度出现在八旗制度之前,所以清初的贵族齐寻玖,无论是否掌管旗事,都有涂料。太祖起兵时,追随了许多人。这些人都是后来的贵族和亲戚。当时旗制没有确定,所以没有受到限制,也没有因为已经确立的旗制而取消了旗制。但是,涂层的拥有者,等级不同,地位不同,所以涂层也不同。涂层之下也有涂层,师父之上还有师父。因此,曾有一段时间,三旗领下的帝王,下属的五旗皇子,以及正直的官员的家属,以及其他的私服,统称为涂层,没有区别。被捕后,涂装制度越来越严格,同名易混淆,私人“涂装”逐渐改名。家仆、旗奴、八旗奴,其实是私服,因与旗制不同,故改名。

先生。郑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涂层的性质是仆人,是私人家仆;天子、旗主、官家的私婢,统称“涂”;三是所谓“扣押后”(暂且理解为入关后),涂料已成为国旗体系中涂料的专用名称。家奴、八旗户奴的名字开始出现。

此后,莫东寅在他的《满族历史》(1958年版)中对早期满族社会组织和社会阶层进行了最完整的阐述。清初所谓“奴”或“奴”阶层的成员,都被封为“保义”;有人指出,大衣是家里的人,也就是奴隶。和郑天庭的观点一样,他也认为涂装系统早在旗帜系统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至于私服,他逐渐改名为所谓的“家仆”和“家奴”。

以上三位学者对“涂层”的解释及其性质的判断基本确立了学术观点。他们的共同点是基本上没有阿哈、大衣阿哈和家人的解释;虽然莫东寅的观点暗示大衣是阿哈的论据。此后,随着相关研究的深入,学术界开始对这些术语的使用做出更清晰、更具体的解释和解释,主要包括以下三个论点:

( 一)涂层是“仆人”的统称

周元莲在《论满族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社会科学杂志,1979年第4期)一文中提出:早期满族社会的“奴隶”是“阿哈”,全名是“啊哈”。宝衣阿哈是满语的音译。不过,最早系统阐述清初和清代仆人称谓和关系的,还是杨雪臣先生。她在《红楼梦》(《红楼梦》,1982年第4期)的《清朝八旗王公贵族》一文中说:宝仪,全名宝仪阿哈,意思是家仆,有时也写阿哈、家中人、家中人、旗下亲人、庄鼎或庄鼎。涂料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八旗涂料还有衣领,称为“衣旗人”。另一类是附在户主身上的外套,一般称为“户下人”或“家人”,包括“壮士”、“庄鼎”、“牲口人”、“家人”等,地位远低于“涂旗人”。这里值得肯定的是,郑天庭之后,笔者注意到了在“衣旗人”中,仆人的不同称谓。清朝第一次,并试图区分差异。她分析的前提是,“羽衣”作为“奴隶”本身的总称,模糊了“羽衣”的具体身份,成为学界混淆“羽衣”和“啊哈”的根源。此后,类似的观点在清史学界泛滥。典型的表达方式是:大衣,满语“大衣阿哈”的缩写,也称“阿哈”,意为家奴。

( 二)涂层是“仆人”头衔的一部分

据我所知,最早尝试区分外衣与“奴婢”不同称谓的关系是左云鹏的《清代奴婢地位与变迁》一文,他指出: “仆人不一样,‘保义’和‘壮士’是有区别的。大衣是为家服务的仆人;壮士是为主人耕田的仆人。这两种仆人,因为他们与主人的接触和关系不同,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身份的变化也会有所不同。” ④吴廷玉又说穿大衣的阿哈号称壮士⑤。另一方面,马歇的弟弟则区分了“穿着阿哈”和“阿哈”,认为“奴隶,满语称阿哈,包裹(在家里)阿哈,一般是指服务的奴隶。在奴隶主的家里……” ⑥王忠汉先生在《清代满族社会变迁及其史料》一文中说,在谈到如何利用史料观察满族社会变迁时,他说:“booi”和“满族档案中的“booi aha” 与“aha”互换使用,其内涵略有不同。⑦ 不再赘述。总体而言,1990年代左右,有学者再次注意到“外套”为“仆人”制度

称谓观的局限,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开始讨论不同“仆人”称谓及其群体身份的区别。

(三)涂层是一种名称

陈国栋说:八旗全是涂。起初,宝仪原本是八旗主人的私兵或仆人。 ⑧这大概是学术界第一次知道这件大衣的主人是“八旗”。傅克东在《从内佐令、关令到清代新哲库人》一文中说:衣着是御侍的地位,低于清朝皇帝所说的“八旗天下奴” 但与旗人的仆人相比,他们高出一个档次。 ⑨ 这进一步明确了“衣”是从属相角度对皇室仆人的特殊称呼。杜家骥从组织关系的角度指出,“衣”是披衣、掌管衣领的人的特殊称呼,有别于旗帜下的一般仆人。旗下的奴婢,或旗下的奴婢、八旗户的下属、旗下的家属等,这些人没有独立的户口,但隶属于旗主的家庭。 大衣的地位高于其家奴。 ⑩由于作者关注的角度不同,观点不同,但仔细分析后,他们的观点是一致的,因为八旗衣领的主人都是皇帝和氏族太子,他们都有标志所有者的状态。 ,所以结论是一样的:即涂层是涂层组织成员的专用名称。

以上三种不同的解释和理解,笔者认为最准确的应该是第三种,但目前学术界盛行的观点是第一种。因此,这里有必要进一步讨论“涂料”的称谓和身份。

本文主要分析三个问题:一是阿哈与宝怡阿哈的关系;二是宝仪与他家奴的区别,即“家”;三是宝仪的身份和地位。文献主要有三类:1、清初满文档案。现存的反映清初满族社会历史的满文档案主要有两部分,一是“旧满文档案”。 (11)《满族档案》记载的历史事件比较完整,从丁未年(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至天从六年(163 2));崇德后来的事,只与崇德元年有关。一个是“内史院档案”(12)。收录在“内史档案”的记录包括第一天从至崇德八年(崇德六年失踪)和顺治的历史事件,正好弥补了《旧满文》记载的不足。这两个部分档案,前者详述努尔哈赤时期的事件,后者详述皇太极时期的事件,两者相辅相成,从而形成了清军入关前这一重要时期较为完整的原始资料提供了相对充足的文件依据 f或者我们去研究清初满族的社会历史问题。一个更好的思想和行为的文本,特别是对于我们识别当时一些概念的含义。 “有大量“涂装”的家庭背景和他们的事迹,可以提供很多详细的案例和统计数据来帮助我们了解这个群体。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是梳理这些中出现的“啊哈”史料。”、“涂层啊哈”、“涂层”、“家族”等称谓。

二、涂层啊哈啊哈

《旧满文》中“保义啊哈”二字第一次出现是在天明三年四月,描述抚顺投降户的家庭,并命“兄弟、父子、夫以及因战离散的妻子、亲人、房奴(booi aha)、衣影器物,请查收归还。” (13)天命五年九月,大北勒代山与努尔哈赤的一段对话中,有一句“不要给我的工作人员和国家人民的朋友,不要给家奴(booi aha),牛羊马,还是衣食不足”(14)。从上下文可以判断这里的外套aha是仆人,作为群体身份使用称谓。同时,大衣aha这个称谓出现时,常与大衣aha连用。例如:

天明六年二月十六日,努尔哈赤说:“贝勒爱竹深,竹深爱贝勒;奴爱主人,主人爱奴。奴耕谷,与人同食。主人,主人会得到,财产与奴隶共享,猎杀的肉与奴隶一起吃……勤奋种棉织布给奴隶穿,看到衣衫褴褛的人,接受他们,送给善于养的人。”(15)4月,努尔哈赤提到逃亡事件时说:“过去我国的奴隶因为没有盐而逃亡!现在他们会的。”(16)@ >

这里是中文“奴隶”和“家奴”的翻译,分别是满族阿哈和保义阿哈。在语境不同、语义相同的表达中,努尔哈赤分别使用“啊哈”和“涂啊哈”,表示两者意思相同,指代同一群体。事实上,当时满族社会普遍的具有“仆人”身份的人,在满语中都被称为阿哈或穿阿哈。例如:

天命六年六月二十日,《审判之事:征辽东时,张丘带着小儿子,委派士兵看守。他的仆人(嘘啊哈) 还把他偷来的绸缎衣服给了他。大家,向执法人员报告,免得他们仆人的耳朵和鼻子被刺(啊哈)”(17)。6 月 19 日,七年,努尔哈赤命大臣等人支援新福蒙古,供养粮食,并命“赐给蒙古的仆人也掌管衣裳,并命齐心协力,如降薪、做饭等。” 。如果逃跑或输了,你赔。”(18).2008年6月22日当天,“魏胜门控制的七个乡镇的64名男子被审问佟将军、白银大理,以及十八名男子供认:“我与七乡男子合谋背叛,属实。”忏悔者的父母和妻子和平相处,而家庭奴隶(啊哈)犁地。 27日,因叶赫的锡林任意杀害逃亡的汉人,被家奴(booi aha)率先报案,被撤军。给奴隶的第一次报告(啊哈)让他离开了主人。 (19)崇德二年正月三十日,清军攻打高丽,高丽王“有罪”祭奠,皇太极将多尔还给皇室之前刚征服江华岛时被衮俘虏的家人和大臣等,归还给人口,除了妻子和孩子,还有奴隶(啊哈)。在这里,为同满语表达的“啊哈”语言中,中文译者分别使用了“奴隶”、“仆人”和“家奴”三个称呼。(20)

在上述档案史料中,满语“啊哈”译成汉语时,常译为“仆人”或“仆人”;但也有翻译为“家庭奴隶”的时候。而所有满语的“booi aha”,在翻译成汉语时,大多译作“家奴”和“家仆”,但也有译作“仆人”的时候。由此可见,在汉语译者眼中,二者密切相关,在相互代入的语境下,并不影响满语的原意。正如《崇德三年满文档案》的译者所说:啊哈,义是奴隶,是奴隶。进入海关后,他是奴隶。汉是家奴的意思。 “记录”是奴隶。大衣啊哈,义是家奴。家仆、奴隶的“记录”。明确指出,两者都有“奴隶”和“家奴”之意。从词本身的意思看,“涂啊哈”其实是一个短语“在家啊哈”,而涂是“啊哈”的定语成分,“涂啊哈”应该包含在“啊哈”里。因此,可以确定“ Aha”与“Aha”是同一身份。

但是从aha这个词出现的上下文来看,aha这个词是指比较官吏性的,多用于奖励对象或笼统,而涂aha主要用于its 为所有者显示的标题。为了进一步厘清两者的身份含义,这里我们将对史料中“阿哈”群体的身份进行全面考察。在下面引用的档案中,所有出现“仆人”或“仆人”的中文单词都是满语“啊哈”的意译。据笔者在入关前对满族档案的粗略统计,使用“阿哈”称谓的场合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奖励对象

档案中许多提到的“仆人”都与奖励有关。例如,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三月,在描述舒尔哈奇的过错时,他说:“舒尔哈奇贝勒,从瑞之弟,恭敬可汗,是唯一同父同母的弟弟。 . . ,奴隶,所有的东西都是共享的。”努尔哈赤强调,这些人和奴隶都不是父亲留下的,而是“哥哥给的”。 (21)

后晋建立后,大量出现赏奴的记载:天命三年二月,东海归来使犬风连的妻妾、马牛、衣服、食物、房子和其他物品都得到了奖励。 4月,抚顺投降的将领得到马、牛、仆人、衣服、食物等的奖励。八位宰相各派十对仆人,二五五双,三三三双,还有牛马。七年三月,蒙古科尔沁喇嘛囊苏在努尔哈赤圆寂。努尔哈赤特地给了他一座“汉城”,命南苏喇嘛63户掩埋看守墓地,并赐予他弓、甲、马、骡和50对男女仆婢。 (22)天聪八年二月,增补祖克法人10对,牛11头,编为庄屯。(23)元年十月崇德,赏赐归明)朝丕昌30对,梁河、刘银柱2对,锦州将军胡友生40对,张少真、门士文30对,秦永福、门什克的仆从20对,马、牛、骡、驴、财物等(24)

类似场合的“啊哈”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常与一对男女成“对”,表现出“人”与“物”相比较的属性。二是这些奖励主要来自圈养种群。如天聪二年二月初,清军突袭哈多罗斯部,俘虏11200人。只有1400名蒙古汉族男子被列为平民家庭,“其余全部为奴隶”。天从四年3月底,清军投降榛子镇,“半人入户,半俘虏”。六月,皇太极在讨论阿敏的罪行时,其中一项就是“下民牲畜衣物,将汉人从本城赶到永平,分给八户为奴”。崇德元年八月,皇太极下令将驻守在海州河口的一乐沉俘虏的22名明朝渔夫交给上阳堡的富人为奴。 (25)

由于将大量俘虏分配给八旗将领和官员,他们有大量的私人人口供奉,从几十到几千不等。天从八年正月,因汉官向房部伯勒德格告状,因汉官过分重视,德格反驳道:

我们国家的小人物很穷。如果我们效法明朝,按官职发薪,那是不可能的。有天赐福,他们得到了财富,会根据他们的功劳得到报应,他们得到的土地也将根据他们的官职和功绩分给强者。第一汗党分配辽东人时,满汉一等豪杰占100人,以下按功劳分配。如果你所谓的功德之道是出于诚心,那么满汉官吏的仆人应该是平等的,汉族官吏可能有一千八百。剩下的不下一百个……(26)@>

这些巨额的奖励,是送给各级将领和军官的私仆,也就是阿哈。从这个意义上说,阿哈就像牲畜和财产同时分配一样,是主人“说话”的财产和工具,能够创造新的财富。这些人是庄鼎和家奴的主要来源。

(二)罚进新哲图书馆

在历史资料中,官员和旗人经常被定罪而不是被奴役(啊哈)。这些所谓的“奴隶”,被当作奴隶惩罚成“心折库”。清代,上三七、下五七的涂装机构有新折库;但辛哲库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组织,而是犯罪的身份。与上一篇中获得奖励的“阿哈”持有者不同,因为他们属于涂装组织,有资格为这些新哲库人服务的,自然是努尔哈赤家族拥有旗主身份的成员。

天从七年九月,《满族档案》在描述永顺晋升的原因时说:永顺原本是二等军士,后来被裁减,加入贝勒家族为奴就算是好战造就的,“圣女”也是二等将军。八年十二月,三等密章景鼎启明卖了可汗给的衣服,被家奴先告,免职,成为奔贝勒家的奴婢。九年八月,在讨论管理汉族官员的功过时,童三因掌管他的丁曾无力赔偿,被免去奔贝勒家为奴。 (27)崇德元年六月,吴希特一等五将率军入呼尔哈部落,因玩忽职守被贬为奴。朔苏亲王、阿拜兄、安平贝勒皆为奴. (28)

被定罪的人被送给贝勒家族当奴隶,其实就是“新哲图书馆”当奴隶。如前所述,永顺从未入贝勒家族为奴,在《八幡》中有更详细的记载:永顺,因田聪在太宗远征明朝三年四年的功绩,他被授予二等军士长。 因为变化,他没有进入新哲图书馆,而是交给了贝勒家族。第七年,跟随百丽格攻打旅顺口。他第一次爬城,受了一处枪伤、一处枪伤、五处箭伤。求功德,善战负伤,从辛国库中解脱者,必复职。 (29)

有很多类似的记录。比如天命六年二月,牛鲁夏朱慎弃贾逃亡,被没收进旗主贝勒家当奴隶。六年十二月,崩阔立诬告塔白与儿媳私通,打算以奴婢鞭笞大白勒一百。 (30)天聪四年六月,议弃滦州永平官之罪,宋国图准备罢官,无家产,妻给马根代青家奴婢;恩特赫被游击队解职,没有家产,夫妻是可汗家的奴隶;没有家产的艾木布卢利用妻子和妻子做大北乐家的奴隶。 ,弃奔牛路伤人”,劫掠其家,将贝勒当奴隶。八月游击队亚奔布路与北雨东山去察哈尔时,弃粮弃粮,并没有留在约定的地方,被定罪,“下班洗劫家门,夫妻二人走出家门,成为贝勒各家的奴隶”(31).

从这些记录中可以看出,被判处新哲图书馆的“奴隶”主要是八旗的官员,穿着盔甲。在战争年代,他们可以通过立功摆脱自己的“民族”,回归旗人的主流社会。像宁我这样的典型:

崇德元年二月,宁万一世(汉军为红旗),原为撒哈拉贝勒家族的仆人,因通晓文史,可汗升格为文学馆,参与维护,被授予二等一等的腊章经。六次准攻,庄天奴赐。远征北京期间,我和宁婉留在永平府,对李伯龙和佟正进行了第一次赌博诉讼,查明了事实。汗责备。可汗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妥,反复叮嘱,却无法改变。之后

大令和隶属于贾腊漳经刘思宁去赌博,为刘思宁的家人报案,查明真相,结束我的罪行,撤职,收回所有可汗赐予的东西,被辞退,还给撒哈连贝勒奴隶。登记了刘思宁的各种东西,为百姓送去了南阳堡。 (32)

由于辛哲库隶属于涂衣组织,一些史料记载了被定罪处分的官员,直接记为未登记,然后编入涂牛志。比如顺治十一年10月,国务大臣跟随景靖王征湖南,打败了所有的大臣:

书生马杜,隐瞒爱意,失恋,被免职,向家人登记,鞭笞100次,进入涂牛唱片。一个学士或硕士生是对的,躲而不玩,被革职,给家人登记,鞭笞一百下,派在王的外衣下。 (33)

顺治十五年八月,宗仁府等衙门在福建罗源县会合,对战败将领,其中有嘉章靖、一等阿达哈范赫尔敦、阆中扎木尔、元外郎胡十里、祭祀等。 him Rabul Hafan , , etc., "Yi's uncle and were in , and be from . , lost, and a . into the coat of and as . Those who have 's post It shall be as a " (34). In March of the 17th year of , the of War was by the and , and the Jiang and the and other fled, and they were to be . The was :

Jiang was death. He was from his post and a slave with the king. In of to avoid death, give the and the world post. Whip one , and send a coat to the as a slave. All of them have no ... Niu Funa, Chadu, , Buyan, , all from their posts, death, a whips, and were not . (35)

In the 22nd year of 's reign, the of the in the San , all felt that had the and to set up a . The , and Yi , lost the city and to set up a , but they had no . Also, the city and ran back, and be by law, but there was a to avoid death, he to be and 100, and he had no . In , due to the of the , to set up a . Du Luo Huate was about to be he did not the bones of and and lost his post the . Among these high- who were to be , for the who was born in Jue Luo, it was "" to be into the coat and as a slave, and he was from being . (36)@>

the are "", of their and , the them and Baoyi is in the and . In other , it is the same as the . For , in the on the of , there is no and . In the year of , it was that the Han army and , Baoyi , Qigu and other be to each and place to their . When the duty is over, those who to the same as the Han army, such as , Baoyi , Qigu , etc., are also to be from . (37)

These facts show that the are , they are of the . They have the of and the " food" , so they be with " under the ". . At the same time, is to the team in the .

In the late , with the in the of who the , these the of the of the . For this , in the third month of the forty- year of , the of : There are many who have no and no good or bad. They are . Those who come out will give it to the elder , the , etc., or give it to the , and it will be . , the of : "Now, the who have been and from in the 30s will be over to the elder to and send to the , and the and will be given to the . Those who were in for and who had no and the , , , , , , etc., were kept in the area. The Han who were not to be left in the area could be given to the . the : to the ." (38) , in April of the fifty- year of , , Zhu Dune, Zhu , Chang Lai, When Dai Bao, and other "women and " were to be as in the of , did not allow them to enter such as the City, and "this group of " to be to and . , the of the scope of of the of "being a slave a " and the case of the of the in the of the Three also show that the "" is a slave, and for its "", it is Play a role, not a . For : On 27, the year of , Yunlu wrote to those who were to pay their debts into the :

It was found that who owed money and food in the Eight in the past did not take into the for their and the of money they owed. Those who could not the in the . If the owner, or his , were , his son and wife would serve as the and of the three flags and the next five flags, and they would enter the of the of . If they to the five , they will enter the of of each 's . There is also an in the line: These who have the of will never be used, and they will never be to take the exam. It was also found that more than 300 from and who the Three were to the and in as usual. The Han army of more than 550 was to to fill the quota. The , these who were to , not only could not be able to Yi, but also Yi, who lived in , and to . , the and of these were from a or as . with those who have been by grace and edict, those who have minor and owe less money are not merit...Fu pray for a . The for the case of the who the the money and grain could not be , and the of the and of Yi, etc., are all made clear and sent to the . (39)

To sum up, it can be seen that the "Aha" who the as a slave and the "Aha" who were are not the same . is a part of "" in , they have Its own name is from those who call it "Aha". The of are the and of the clan who the coat , not or .

In the early Qing and even in the Qing , since the "" in the "-" was by Aha, even those with "" could Call it aha. , Aha is a "slave" with a broad , which has both "slave" and . As far as the is , Aha is a of , and even Baoyi; "Baoyi Aha" and "Aha" have the same , but there are in the scope and of use. Those who the and were a group in the "Aha". They were by the and be as an part of the "" group.

三、Coat and

The fully with Zhao Aping's point of view: There is a deep and inner a and a . The of a the way the the world, and the 's , , and . the words due to the the . (40) , it is not to just be with the and rules of these words, but to the and these "". The word "" in the of the Qing is A with such and .

As we all know, "" is a word often used to refer to in the of the Qing . It is a of . for the ). The data to Baoyi pair into be when " " the of 's rise to the army, and booi as " "; booi as " , ", etc. .

In terms of the of , it is not wrong to say that "" is "", but as long as we sort out the in which the and its , we can still find the them . In , the wants to that the of , it is coat or , its and usage are not , but with the of time, the group of to is also . , and will lead to . Here, the tries to its by and .

( 一)"" in

In the of of in the early Qing , there are two in the word for "" in the : one is the booi; the other is the booi.

The case of "baoyi" as "" in first in the of the third day of the month of the day of the : "Ming to hit the of . The two , Nalin and Yin Deyi, are the main , and led 800 of the Ding of to miles away." (41) The head of the "" is Baqi , a of the . In of the same year, The title of "" was used for the of the Ming : "When the city of was , one of Li Cang's was , and ten of Ming's were . Five of them will be today." (42) , Ming and Ming 's are not to the of "" in , but can only words with when . , it is that here " "" is with "", and is close to the of "" in the above.

It is also quite for the of the to the " " as "". For , the of " Old " : In of the sixth year of of , was from his he his to trade with the Han , did not pay taxes, and did . (43)April of the year, the book of the city a : a led five Han and one of the , -five , the with their and wives, and with their wives, in Tokyo City. His still farms the in the same place.” (44)In May, “Khan said to the : The that are put on the table are one type of twist cake and two types of wheat cakes. ,高丽饼一种,茶食饼一种,馒首、细粉、果子、鹅、鸡,浓白汤各一种,并大肉汤。著将此言缮录八份,分送诸贝勒家各一份”(45)。

从上述包衣人所涉的领属者看,既有兵丁,也有八旗旗主; 从其所承担的事务看,包括代主经商、种地和制作饭食,符合“家仆”的身份特征。由此可知,在清初满文档案中,包衣人适用于不同身份的“主人”,这一点与汉文文献中的“家人”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上大体可以等同。这一现象似乎印证了郑天挺先生认为包衣人最初是对所有家仆的称谓,旗制出现后才逐渐成为特称的观点。由于八旗制度从创制到完善有一个过程,所以在一段时间内包衣或包衣人之用法不明确的情况仍然存在。

不过,比较入关前满文史料中的包衣booi和包衣人booi ,虽然在汉译过程中均被译为“家人”,但是在具体的历史叙述中,他们之间似仍有差异,即一般情况下,“包衣”的主人几乎都是努尔哈赤、皇太极及其家族成员,而包衣人则有指称八旗将领、官员或普通兵丁家仆的情况。这一点,也可在《清实录》中得到进一步的证实。

( 二) 汉文本《清实录》中的“家人”

通过汉文本的《清实录》,我们可以找寻在满文表达中的包衣和包衣人,在清朝汉文官书中是如何表述的,进而分析其间的异同。通中是如何表述的,进而分析其间的异同。通过对《清实录》的爬梳,其中有关“家人”的隶属关系的记录大概可以区分为两类,一类是非旗主家的,一类是旗主家的。

崇德元年十一月初五日纪事:

叶克舒,出边不收后队; 纵其家人一名及旗下二人乱行被杀; 擅入兄礼亲王及多罗郡王家人所得铺子,抢劫六处,其以护桥不令王之家人过桥; 殴打牵驼之人,斩杀家人所俘男童一人,逼问为何将岱松阿所获二骡送给王之家人,竟将岱松阿所获二骡以进献为名攘取之; 出边时败遁。以此四罪,罢固山额真任,革其职,罚银六百两,夺其俘获。(46)

叶克舒,满洲正红旗人。时任固山额真,此次为随武英郡王阿济格征明。叶克舒非旗主,故“纵其家人”之说,应是指其家仆,身份为八旗户下家奴。同时又提到“兄礼亲王及多罗郡王家人”,此处的“家人”未明确言其为“包衣佐领”成员,从前后行文看,应是跟役,此“家人”必定与其主关系密切。

崇德三年九月,正红旗固山额真杜雷,先是隐匿家人黑勒攻城时越旗乱走罪,又隐匿家人噶布喇盗马罪,又藏匿“知济南府德王埋藏金珠处所”证人,“俟包衣宁塔海等出城,乃乘夜令人开窖私取金银珠宝携归。”获罪革职,罢固山额真任。黑勒,鞭一百,给礼亲王为奴。(47)

结合以上两处记载可以看出,《实录》中在述及“家仆”身份的对象时,分别出现了“家人”和“包衣”两个概念,说明包衣与家人不同; “家人”的主人是固山额真杜雷(48),非旗主。“包衣”的主人文中未交待,说明这是不言自明的。根据崇德三年的档案记载,宁塔海为正黄旗包衣牛录章京,是年十二月,宁塔海牛录下苏拜,因其妻三次求神,将家产耗尽。为此奏上以闻。皇太极命包衣大伊赖核查,伊赖因袒护苏拜夫妇,以徇情罪鞭一百,贯耳鼻。(49)所以,宁塔海是皇帝的包衣。这个事例说明,此时《清实录》中,“包衣”的隶属关系已有特指了。下面一条史料更能说明这一点。

崇德八年六月己卯,皇太极谕诸王贝勒贝子公等曰: 此番出征,各旗王贝勒贝子公等家人,获财物甚多,而各旗将士所获财物甚少……归公财物,朕皆赐出征之王贝勒及各官等……内帑积储,朕躬行节俭,用之有余。时时辄行赏赉。又加以两旗及包衣人等所获,岂虑不敷所用耶。(50)

此处“家人”之主是各旗王贝勒贝子公等,皇上则用“两旗及包衣人等”予以区分,“包衣”为皇上所属的意思是明确的。康熙十八年七月,在一道上谕中,康熙帝对包衣下人及诸王贝勒大臣家人侵占小民生理、干预词讼、肆行非法等行为进行申斥。(51)二十二年九月,刑部等衙门议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置办法:

旗下家人庄头等在外倚势害民、霸占子女、把持衙门及拏人到家捆缚打死者,内包衣人将该管官降级留任,王贝勒贝子公家人将该管家务官降级留任,民公侯伯大臣官员家人将伊主降级留任,系平人鞭责。著为令。(52)

这里明确了“家人”是在与“包衣”相对的情况下使用的概念,以“包衣”指代皇属包衣,而所有贵族官僚人等的私属用“家人”,说明“家人”逐渐成为一般奴仆的称谓。值得注意的是,《实录》中记载的“家人”的身份,不仅指下五旗“家仆”,而是范围更广。

顺治六年九月,刑部奏称,靖南王下旗鼓刘养正牛录章京张起凤等、兵丁马四等六人,隐匿包衣董得贵牛录下鞍匠王可义家人王三等。(53)

董得贵为正黄旗包衣第四参领第一旗鼓佐领,鞍匠王可义为旗鼓下包衣,而王三则有两种可能,或者为王可义的子侄等家人,或者为其家仆。但不会是旗鼓佐领在籍之人。所以,包衣的奴仆,也可以记为“家人”,而此“家人”则属于包衣户下家奴(54)。又如,雍正九年二月,谕八旗大臣等:

满洲、蒙古、汉军及包衣佐领下家人内,有汉仗好,行走历练,能受辛苦,且长于鸟枪弓箭者,著拣选二千名,发往西路军营备用……伊等凯旋之日,俱准为另户(55)。

显然,此处“家人”是指“户下家奴”,因为所涵盖的“家人”,不仅有满洲八旗,也有蒙古、汉军,另有包衣佐领下。并提到凯旋日可“另户”, 证明“家人”原为“户下人”,而非有包衣旗籍的“包衣”。“包衣”立功后,改变其身份的办法是“抬旗”。而此类“家人”在满文中写作“包衣阿哈”,如顺治年间满文档案有近似的记载:

董德贵牛录下鞍匠李策荣之包衣阿哈陈有功等二丁善织布,将其带来北京,使与其主人同住……雕匠高明之包衣阿哈高凤林善织布,将高凤林等二丁带来北京,使与其主人同住……高洪华牛录下张大披甲已在此处,其包衣阿哈罗古等三丁,曾捕鹞鹰,将彼等带至北京,使与其主人同住。(56)

又如“八旗佐领下男丁少者,可从开户以及包衣阿哈中弓马娴熟者选取披甲”(57)。包衣阿哈是普通旗人下家仆,是雍正帝所谓“极鄙贱之人”,被称为“开户奴才”,并禁其开户后认族为民。(58)

可以确认,在康熙朝以后, 官书中的“家人”主要是非包衣籍奴仆的专称,他们与包衣不但有旗籍与非旗籍的差别,更有在教育、考试、为官甚至法律特权等方面的政治、社会、经济等待遇的巨大差异。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清末。光绪十八年九月,步军统领衙门上报一起“王府呈送包衣家人出首谋逆人犯”事件,据称豫亲王府交出包衣闲散翟洪光、禀揭庄头李作林之胞兄李翠林及其子李春台,于上年四月在朝阳一带演习道教,纠夥谋逆。(59)这里特别表述为王府呈送的是“包衣家人”,后文具体指出具有包衣身份的是翟洪光,其他则称是庄头父子。清军入关后大量的投充庄头,没有纳入管领下管理,因而不具备独立包衣旗籍,故而此处称其为家人。

实际上,除《实录》外,其他如《清朝文献通考》、《东华录》、《八旗通志》、《起居注》等官方文书中,“家人”之谓,均指称旗人、官民等所属的户下“奴仆”。(60)

通过以上例证,我们基本上可以确定一个事实,就是在清代官方汉文文献中,一般的“奴”、“奴仆”相当于满文“aha”的汉译;“家仆”、“家奴”、“家人”则相当于“”、“booi ”的汉译,不存在音译的“阿哈”或“包衣阿哈”的用法。汉文中保留的“包衣”音译称谓,用以指称隶属于包衣佐领下的成员,以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家奴、家人。清代汉文文献中的“家人”,主要是指在清代社会中存在的大量的买卖人口和失去自由的奴仆,他们隶属于旗人、官宦、豪绅之家,这些被称为“家人”的奴仆,他们在旗籍管理中多被称为“户下人”,其地位和身份与“阿哈”和“包衣阿哈”一样,是一般意义上的“奴仆”阶层。

四、作为身份称谓的“包衣”

《满洲实录》中最早出现的记载家仆的一个词汇是“ i ”( ,有家产、家业、人户之意,即指属于家产的人户,与 连用,就是逃户、逃人之意)(61)。是时,努尔哈赤的追兵,到达尼堪外兰躲避的明朝边境,以为尼堪外兰得到明守军援助,便不再靠近,而是在附近安营扎寨。当晚,随同尼堪外兰出逃的“ i ”又逃回来,告诉努尔哈赤,明守军实际上拒绝接收其主。之前的记述曾经提到,此次尼堪外兰出逃时,放弃了军队人民( cooha irgen) ,只携带了妻、子逃离,所以可以肯定,和尼堪外兰在一起的除了亲人就是贴身伺仆,这个告密的人,一定是家仆。

与后来的“包衣”含义更为接近的记载是“帕海”的身份: “sure boo i ”( 直译为: 淑勒贝勒家的名叫帕海的人)(62),学界多将“帕海”视为“包衣”,但是《满洲实录》汉译文译为“部落”;另外“包衣”作为身份称谓出现后,均书写作booi,即boo 与i 连写。所以,严格地说,此处帕海并没有直接贴上“包衣”的标签,但是从其身份看,具有包衣的特征。

有关记载中明确出现“包衣”指称是在万历十二年( 1584) 四月,有人欲偷袭努尔哈赤,被努尔哈赤以刀背击倒,喝令家人缚之。此处“家人”即是booi ; 随后更确切地称“booi ” ( 包衣洛汉,《武录》记为家人老汉) 瑔瑣,此处“包衣”是作为“身份”名词出现的,从所述情境看,洛汉或老汉,应是家仆身份。

再次就是万历十三年( 1585) 四月,努尔哈赤征哲陈部,因族人惧战,只率弟穆尔哈齐与家人延布禄、武凌噶,冲入敌阵,遂有以4 人战胜800 人之佳话。(64)如前述,此时起可以确定,“包衣”作为指代身份的名词已经开始使用。(65)二十一年( 1593) ,海西四部纠合兵马,劫掠满洲属地,努尔哈赤出兵反击,其时,哈达贝勒蒙格布禄马扑地,危急关头,“包衣”泰穆布禄将自己的马让给主人,使其脱离危险。(66)

以上事实说明,包衣作为“家仆”或“内臣”的称谓应该是女真社会的传统,在入关前形成的满文档案文献中,虽然“包衣”一词与“家人”在语义上相同,但是,正如前辈学者所指出的,随着包衣组织制度的完善,“包衣”逐渐成为“包衣组织”下人的专称。其实,在满文档案汉译过程中,学者们已经注意到其中的差异,故而保留了音译的“包衣”,以标识其作为汗( 皇) 家所属的身份。这一点,以下保留“包衣”音译的事例可以说明。

如天命六年闰二月,提到“汗之包衣”宁善之女配婿一事。时司膳喀萨里之子,欲聘宁善之女,嘱托雅荪、阿胡图请于汗,汗以其女已先聘于匠人浩塞之子多尔衮而拒之,并罪其请托之举,撤喀萨里司膳之职,逐入牛录( 指从内牛录到外牛录) 。四月, “汗之包衣”福汉,因窃绸衣给其外孙多铎,被守门者所执,审实后将其本人和外孙均杀之。“汗之包衣”伊拉钦,因直言举发满都赖、隋占所犯之罪,升为备御,著领五牛录。五月,“汗之包衣”德兴额往屯摘果; “汗之包衣渔户”韩楚哈、顾纳钦、络多里、阿哈岱因掠杀路旁汉人,夺其财物,审实后,杀为首者阿哈岱,其余三人鞭五十。(67)七年正月初十日,命“汗之包衣”纳彦率奉集堡所属空托模屯人88 口、44 丁,前往费阿拉。八年二月初七日,“汗之包衣”郭仲吉之妻等往汤泉水源处焚纸,被割耳鼻,划破其口,用刑三日而后杀之。(68)天命九年努尔哈赤“叙功”,述及有包衣松阿尼等在乌拉之战时受伤、包衣乌岱在扎库塔、乌拉分别受伤、包衣西拉巴死于乌拉。(69)

不仅在满文汉译中如此,即使在清历朝《实录》中,也有大量的“包衣”称谓留存,如“包衣宁塔海”(70)、“皇上包衣”(71)、“包衣董得贵”(72)、“包衣兵五百名”(73)、“八旗汉军、包衣、无品笔帖式、乌林人及闲散人等”(74)、“包衣披甲”(75)、“包衣人员”(76)、“柱儿虽系包衣”、“张永贵为包衣世仆”、“包衣陋习”、“包衣人等”、“包衣庞大庞二庞四庞五兄弟四人”、“包衣诸人”(77)、“屯居包衣人丁”、“正黄旗包衣维勤、德润”(78)、“王公所属包衣人等”、“尹同以包衣旗人”、“包衣达春瑞”、“包衣人讷海”(79)、“包衣翟洪光”(80)。等等。

以上这些出现在档案和《实录》中的“包衣”,其主人不是皇帝就是宗室王公,印证了“包衣”与努尔哈赤家族的特定关系,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家仆的涵义所能替代。值得注意的是,实际上在清代的辞书中,解释为“奴仆”的词汇有多种,除了阿哈外,尚有一辈奴、二辈奴、三辈奴、四辈奴、家生子、世仆、侍婢、老婢、散跟奴仆甚至诸申( 满洲奴仆) 等等,但这些称谓均与包衣无关; 与包衣有关的称谓则是八旗中的包衣组织及其官称,如包衣牛录、包衣大、内务府总管(与房屋有关的词汇除外) ,这或许也可以再次证明包衣的含义与汉意中的奴仆无关。

在清代,“包衣”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在八旗社会中占有重要的组织资源。根据《八旗通志初集》的记载,上三旗共计有包衣佐领35 个,管领30 个。下五旗包衣共有50 个佐领,40 个管领,30 个分管,15 个管辖。综计隶属于八旗的包衣佐领85 个,管领70 个,30 个分管,15 个管辖。乾隆九年告竣的《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全书记载有名的上三旗包衣满洲姓氏有317 户,包衣汉姓164 户,包衣蒙古姓氏83 户,包衣高丽姓氏73 户; 总计637 户。下五旗包衣满洲姓氏346 户,包衣汉姓47 户,包衣蒙古姓氏55 户,包衣高丽姓氏55 户; 合计503 户。(81)对于这样一个满族社会中有影响而庞大的群体,对其身份和地位进行翔实的研究显然是非常必要的。

综上,笔者愿再次强调以下两点认识:

其一,无论包衣、阿哈还是家人,这些词语并不是普通的语汇,它内涵着时人对所描述的“群体”的一般性特征的认识、判断。以往研究者对于“奴仆”的各种称谓之间的差异关注不够,导致其背后的身份涵义和群体特征被忽略了。致使学界笼统地使用或解释这些概念,影响了我们对清代主仆关系和八旗社会的认识。

其二,准确地说,“包衣”是努尔哈赤家族的旗籍“世仆”,或曰“家臣”、“内臣”(82)。包衣之谓“仆”,与诸申之谓“仆”的性质相同,是清代旗人社会主属性关系下对被领属者的一般性描述。所以,将有清一代具有特殊身份的“包衣组织”成员,定性于一般意义上的“家仆”、“家奴”,甚至与“阿哈”、“包衣阿哈”等同,客观上造成了偷换概念的结果。学界的这种混淆,不仅影响到我们对清代奴仆群体的准确把握,也会影响到对清初社会和八旗组织结构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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