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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门: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 降低费率

2022-07-02 大全 119 作者:考证青年

人民网北京8月11日电(记者 杜燕飞)根据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大幅扩大政府融资性担保覆盖面、大幅降低利率”的重要工作部署,中国银行业等七部门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为有效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领域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各地积极开展政府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融资担保体系。截至2019年末,全国融资担保业法人机构5562家,实收资本11745亿元,融资担保余额27017亿元,促进了金融一体化,发挥了融资担保作用。普惠金融。但目前,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仍面临放大率低、对小农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担保制度,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引导作用,七银保监会等部门根据当前融资担保行业的实际情况。 ,以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名单(以下简称名单)为抓手,印发《通知》。

“发展政府融资担保制度是完善普惠金融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规范融资担保行业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该负责人说。

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应重点支持农业和小企业

根据《通知》,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出资并实际控制,以服务中小微企业为主要业务目标的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微型企业和“三农”。机制。

该负责人表示,确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准公开立场。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要以贷款担保业务为重点,聚焦支持小农户主业,切实降低担保费率,扩大担保规模,做到本金保本、微利经营。对于业务存量较多,支小支农主业暂时不突出的,应根据其功能定位和发展意愿考虑是否列入名单。列入名单的,将在考核中重点考察其新业务发展情况,引导其逐步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规模和比重。按照成熟批次和公示的工作思路,要确保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公司数量和实收资本与当地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相匹配,不断纳入高...上榜优质融资担保机构,壮大队伍,做好小企业服务。小微企业与“三农”。

二是强调业务合规和风险控制。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境外相关材料,准确评估相关机构的资金实力、风险管控能力、业务发展合规性等情况。现场监督和现场检查,确保名单上机构经营平稳,风险可控,补偿能力充足,能发挥好对小农的扶持作用。对于资本实力较弱、经营管理不规范的机构,可先通过整合重组提升机构整体实力,再纳入名单。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各地要在2020年9月底前确定第一批名单,并在省财政厅官网公布,方便公众查询。名单如有更新,各地应及时更新官网相关信息,做好维护工作,确保名单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扩大政府融资担保覆盖面,降低担保率

该负责人表示,政府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动建立“有能力、有意愿、有勇气”的长效机制。

“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的有机结合,创新担保模式,开发适合知识产权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中长期的担保产品-定期研发融资等。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为客户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扩大政府融资担保覆盖面,降低担保费率。”该负责人表示。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强与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可探索与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平行审批,建立全程时限制度,缩短贷款审批时间,提高贷款发放效率;提高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相关贷款风险承受能力,建立更有针对性的尽职免责和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员工开展银信合作业务的积极性。

“银保监会将继续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加强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评价、风险权重适用范围等方面的监管政策引导,促进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银保合作的积极性。”人家说的负责人。

加强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严控风险

根据《通知》,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指导,日常监督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完善非现场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支小支农业务规模、保障率、放大倍数等指标的监测分析,定期开展现场检查。通过监管引导,引导机构聚焦主业,扩大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

二是严控风险,要求相关机构及时履行补偿责任,足额储备资金,不断提高机构资产质量和抗风险能力。对拖欠还款或拒不履行合同的机构,督促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切实维护本地区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公信力。在引导机构降低担保率、扩大政府融资性担保覆盖面的同时,确保政府性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经营,加强对名单上机构的业务可持续性分析和相关压力测试,并按规定向金融机构报告到分析结果。部门对融资担保的金融支持政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是做好信息共享和报告工作。监督管理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共享小农企业制度支持情况、监管评级结果等信息。对支持小农成效显着、经营管理规范的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要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业务合作。对偏离支小支农定位,经督促整改仍不改的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作出监督通报,抄送有关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并财政、国资等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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