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offer是什么意思(详解职场offer的深意)
等待加入新公司,但在加入当天被拒绝?近日,家住上海的李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个尴尬的情况。拒绝他的原因是公司在查看材料时发现他误读了李老师的大学专业!
一怒之下,李先生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合同疏忽责任,并赔偿3万元。近日,上海虹口法院审理了劳资纠纷。经法院调解,公司最终赔偿李某损失5000元。
在辞旧迎新的日子里,这样的尴尬不只属于李老师。
2018年最后两天,医疗器械行业一哥迈瑞医疗与200多名秋招应届毕业生解约。这200多名应届毕业生在入职前就被解雇了!
合同的取消在网上引起了轰动。 2018年12月31日下午,迈瑞医疗通过媒体回应称,合同突然终止是由于公司业务审查发现目前需要更多社会招聘而非学生,因此部分原定合同明年秋季加入公司被取消。迈瑞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据了解,迈瑞将向每名解除合同的学生支付5000元的赔偿金。
被拒绝的朋友想不通。他们付出了如此多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来申请这份工作。既然公司已经承诺要录用但又后悔了,那么Offer是什么意思呢? 它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单方面宣布无效合理吗? “被倾销”方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究竟什么是优惠?
严格来说,Offer并不是劳动法中的定义。在《劳动法》中对其相关责任的认定和权益的保护,找不到与之相匹配的规定。
杜娘说……
Offer,全称Offer,中文解释为录取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所谓的Offer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名称。有人称其为录取通知书,有人称其为录取通知书,也有人称其为录取通知书。
上海蓝百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陆寅解释说,要弄清楚它是什么,或许你应该去《合同法》寻找答案。
• 当公司向您发送了一份报价,其中明确说明了您的职位、薪水、报告时间等,并且您收到报价并明确回复您接受,则此报价成为“报价”,即邀请签订合同。
• 当公司给你发Offer,但你对它提出的各种细节不满意,提出修改建议,那么Offer只是一个“offer诱饵”。
由谁决定优惠何时生效?
简单地说,在职场中,Offer表达了用人单位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愿和邀请。一旦发出要约,将对雇主施加法律约束。
更微妙的是,Offer是否有效取决于求职者,而不是雇主。
《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无效: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更改。
也就是说,在用人单位发出Offer时,如果求职者接受了offer,offer即生效,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如求职者不接受,则不生效,用人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单方违约赔偿金如何计算?
Offer生效≠签订《劳动合同》!
上海蓝百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陆寅提醒大家,虽然很多offer会像劳动合同一样详细列出工人的岗位、工资、福利等,但这并不等于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能代表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
决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主要有两个因素:
①是否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②是否有实际劳动关系,简单说你是否去单位工作。
如果以上两点都不出现,那么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与劳动关系无关,你所拥有的Offer可以保护你的权益只能适用合同法. ”在“承包过错责任”中。
违约方应承担责任,并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
例如:
如果你收到offer,决定加入B公司,你辞去A公司的工作,并支付2万元违约金。金子。一切搞定后,B公司回过头来,说不要你了……那么,2万块钱对你来说是最明显的损失。
再比如,你对A公司没有任何恩怨,B公司已经悔改。您可能需要花费很长时间寻找工作。你没有食宿,你认为你有损失。 ...
如果有损失,您可以索赔。
但是多少钱?评委说了算!
即使你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法官也可能认为这是你跳槽必须承担的风险!由此,相信你要承担1万元的损失……
如何避免未到的风险?
得到这份补偿并不容易。
即使李先生和200多名毕业生如上述那样得到5000元的赔偿,当事人也未必满意。
毕竟,时间和机会成本本来就无法衡量。
因此,与其事后上法庭,不如事前合理规避风险:
▪拒绝口头提议:原因很简单……毫无根据
▪约定违约责任:事先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双方估计违约后的责任,免去法庭争辩。
▪ 尽快签订劳动合同
当然,在入职前,放鸽子的不一定只有求职者。很多公司的HR经常会遇到这样让人心痛的事情。更何况,一旦公司发出Offer,决定Offer是否有效的权利就在求职者手中,所以……
▪ 对于雇主,最好在Offer 期限内为申请人设置有效回复。这样,你就可以避免被动。如果申请人未能按时确认offer,单位可以放心更换他人,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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