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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业标准(微型企业标准2022)

2023-04-06 大全 67 作者:考证青年

微型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是: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条

国家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一、小微企业的含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小微企业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三、小微企业行业划型是怎样的?

1、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微型企业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基本认定标准是: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微企业注册流程:

1、工商局核名称(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

2、银行开设临时存款结算帐户办理入资并到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5个工作日)。

3、到工商局约号办理营业执照(7-10个工作日)。

4、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3-5个工作日)。

5、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3个工作日)。

6、最后到银行开立基本户,人行批下来要最少3个工作日。

小微企业简介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我国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通过对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具体行业特点认定。小微企业在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认定标准,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需要根据根据公司的行业领域来判定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各行业划型标准:

1、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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