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怎么回事?具体详情曝光河底捞侵权了吗
因认为河底老餐厅使用的“河底老”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近似,“海底捞”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河底老” .
公开资料显示,“海底捞”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经营川式火锅为主,融合各地火锅特色的大型跨省直营餐饮品牌火锅店全称是四川海底捞餐饮有限公司
餐厅“和地老”于2018年9月20日获批注册,经营范围为中餐服务。和地寮餐厅正门上方的宣传标语是“河地寮家常菜”。正门右侧的宣传牌是“河地老,在河地老吃新鲜的洞庭河”,正门的木牌是“河地老好”。尝”六个字。
经审理,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认为,无论从字形、读音、组成、色彩,还是原、被告经营的菜肴等方面,普通消费者都不会被河流吸引。地老餐饮服务的来源被误解或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海底捞存在特定联系,故被告河地老餐厅不构成原告海底捞注册商标“海底捞”侵权的商标权。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宣判后,原告和被告均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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