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全

不招女生、非985不要……遭遇就业歧视该怎么破解?

2022-06-28 大全 130 作者:考证青年

非985大学毕业生不招,女求职者冷遇,曾在疫情高发地区工作过的被拒——

【就业招聘季法律问题看点②】如何解决就业歧视

点击进入下一页

西安市总工会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刘强 摄

阅读提示

“对不起,我们今年只想要男孩。”

“贵校非双一流学校,不符合本次招聘资格。”

记者发现,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存在歧视工人的现象。歧视的主要形式是不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平等的招聘标准、同工不同酬以及不同工人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不同。中国法律对就业歧视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在遇到就业歧视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日前,2020级硕士研究生小张在通过审核、面试等环节并签订就业协议后,被告知终止就业协议,原因是“兼职研究生身份确实不符合招聘条件”。人们的讨论。

“对不起,我们只接受985简历”、“我们不招某某地区的人”、“我们不招女性”……记者采访调查发现,在这个过程中申请工作、教育程度、地点、性别甚至外貌都可能成为歧视的理由。

谁在就业过程中受到歧视

在北京从事媒体工作的张宇提到,他对两年前的一段就业经历还在“琢磨”。 2018年,硕士毕业的张宇报考了事业单位。从投简历,笔试,再到三轮面试,一直到最后面试,面试官对她说,因为之前招的女的要休产假:“不好意思,今年只招男生。 "

今年硕士毕业的沉沉正在寻找中学教师的就业机会。她说,很多学校要求申请者必须是985、211或双一流学校的学士学位。深神最新简历投递系统显示:“你们学校不是双一流学校,不适合本次招聘。”

同年毕业的历史系博士生海燕,在去年12月秋季招生期间,选择加入某科研机构。在她看来,很多民营企业对求职者的性别和年龄都有更严格的要求。同时,她发现,对于申请工作的博士生来说,最终被录用的都是本科学历相对较好的学校。 “你是否出生在985、211学校只能显示学习成绩的优势,但对一个人的评价也要综合考虑。”她说。

2018年,某生鲜平台以北京本地人身份拒绝求职者后发表道歉,引发网友愤怒。今年复工复产期间,他们因来自疫情严重地区而受到歧视。部分湖北来求职者“门槛”过高,限制性要求过高,或湖北来求职者被强征难找。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山介绍,歧视的形式有:就业机会不均、招聘标准不均;就业待遇,同工不同酬;不同工人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不同等等。

我被歧视了,我能维权吗

2013年12月,山西女大学生曹菊(化名)起诉北京巨人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学校)强调“只限男性”是就业歧视在审判期间。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巨人学校给予曹菊3万元作为关爱女性平等就业的专项资金。这是《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年后,第一起以“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也被媒体称为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

巧合的是,2014年11月,一名应届女大学生小郭申请了一家烹饪学校的秘书职位,但被对方以“仅限男性”为由拒绝了。随后,她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烹饪学校侵犯了肖果的平等就业权,在就业中存在性别歧视,判令烹饪学校赔偿肖果2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该案曾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的2014年我国十大典型劳动违法案件中排名第一。

“《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差异而受到歧视。”赵良山告诉记者,此外,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加民事案件诉因的通知》在《最高人民法院通知》中增加了“平等就业权纠纷”。人民法院”。任何遇到就业歧视的员工,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将承担什么后果?赵良山表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的,必须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吊销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记者注意到,近两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促进就业平等。 2019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要求在招聘中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女性求职就业。过程,并且不应将限制生育作为就业条件。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明确要求,对拒绝从疫情重灾区招工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将反就业歧视纳入检察公益诉讼范围,引起了代表们的关注。

为什么就业歧视屡禁不止?

记者以“就业歧视”为关键词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2010年至2020年与裁判年度相关的判决、裁定有152件,但以就业歧视为理由的不到半数。判断。 .

张宇说,虽然雇主在招聘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让他很生气,但他从未想过维权。和张宇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沉阳的安琪告诉记者,她的一位女性朋友在求职时被拒绝了,因为她30岁就结婚了,没有孩子。

赵良山认为,在实际过程中,求职者在一家公司受到歧视后,会选择另一家公司。同时,求职者担心检方会留下记录,对以后的就业不利。不要起诉。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很少有求职者选择维权。

另外,对于就业歧视现象为何如此普遍,中国劳动关系研究院劳动关系与工会研究中心研究员曹荣表示,目前我国就业情况仍形势严峻,部分岗位供不应求,使用人单位处于优势地位。为了节省人工成本,缩短流程,我们希望在招聘过程中尽快招聘到能够创造效益的员工。

赵良山认为,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非法单位的非法成本相对较低。他建议,为促进平等就业,应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加大处罚力度,从而增加雇主歧视劳动者的违法成本。

唐叔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果作者信息标注有误,请尽快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谢谢。

关于我们

最火推荐

小编推荐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备案号:桂ICP备2021009421号
Powered By Z-BlogPHP.
复制成功
微信号: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