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台长获刑18年!赵春涛个人资料做了什么被判18年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法院依法一审裁定,原内蒙古广播电台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曾犯受贿罪、收受单位贿赂罪、巨额财物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受贿罪。他因包庇、纵容黑道组织罪被定罪,并因多项罪名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被告人赵春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值317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原内蒙古电视台被告人赵春涛在代表单位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总裁、法定代表人为他人谋取利益,单位非法收受回扣124万余万元元,直接负责人;被告人赵春涛是国家工作人员,其家产和支出明显超过法定收入,相差巨大。被责令说明来源后,仍有393万元以上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被告人赵春涛为发泄个人愤怒,命他人殴打受害人,致使受害人受轻伤。承担责任,阻挠、干涉纪检机构对黑社会组织的调查,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春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收受公司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包庇罪并纵容黑社会组织。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50万元。追回被告人赵春涛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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