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能否检查另一方的银行账户?
律师回答:
虽然婚姻关系存在,但夫妻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在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但这种共同所有只是共同管理和处分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夫妻一方拥有共同财产。有权随意查看对方银行账户。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条例》第八条的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存款人的储蓄状况负有保密责任。个人存款账户和金融机构不代表任何实体。或者个人查询、冻结、划转储蓄存款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个人存款账户信息,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划转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见,个人储蓄存款和个人账户都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材料。即使配偶要求核实,在实践中,为了保护持卡人的隐私,银行往往会拒绝持卡人的隐私。任何人来询问。但在离婚诉讼、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案件中,查询对方银行账户是了解对方财产状况的一种有效、可靠的方式。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材料进行调查取证。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根据上述规定,如有需要,配偶一方可提供银行卡号并向法院申请收款取证,法院将获取对方银行账户了解对方财产状况。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应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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