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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通报失主抓小偷反赔6.6万全文 失主抓小偷反赔6.6万究竟怎么回事

2022-07-25 大全 96 作者:考证青年

检方通报失主抓小偷反赔6.6万全文 失主抓小偷反赔6.6万究竟怎么回事

7月12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就媒体报道“昆明一超市员工抓小偷致轻伤,索赔6.60000,被控非法拘留”。

通知全文如下:

针对媒体报道“昆明某超市员工抓小偷致轻伤,索赔6.6万,被控非法拘禁”,回应社会关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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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9日12时44分,昆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乐乐”超市抓到小偷,将其锁在房间内殴打。接到命令后,民警赶到现场处理,并对自称超市工作人员的苏某等在场人员进行盘问。随后,民警进入超市监控室查看,发现涉嫌被打的张某尊脸上有血迹,手臂有挫伤。民警现场出动后,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回辖区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调查发现,3月29日,“乐尔乐”超市工作人员苏某发现张某尊涉嫌在超市偷窃,而苏某等员工将张某尊拘押在超市内。超市监控室一个多小时。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乐尔乐”超市的监控视频已被格式化删除。经公安机关恢复数据后,监控录像显示,苏某、吴某天、叶某斌等人殴打张某尊。它导致他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被确定为轻伤。此外,苏某等人要求张某尊拿着写有“我是小偷”字样的纸拍照,并以微信支付为由,强迫张某尊将账户中的780元全部转入超市收银账户。赔偿被盗损失。 4月4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苏等4人刑事拘留。 4月15日,他们以涉嫌非法拘禁于4月15日向我院提出批准逮捕申请。经我院审查,4月17日,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准对苏某的逮捕,对其余3人的逮捕不予批准。 4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犯罪嫌疑人苏等3人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张某尊非法拘禁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苏某的辩护律师向我院提交了双方于4月29日达成的《谅解书》和《和解协议》及6.6万元转让证书。 5月22日,我院将案件退回补充调查。 6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完成补充侦查,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7月2日,经审查拘留必要性,我院决定变更对苏保释候审的强制措施。期间,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依法立案侦查“乐乐”超市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尊、郎某国已被刑事拘留。

目前,我院正在依法对苏等3人非法拘禁案件进行审查,案件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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