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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男子三进宫后当上城管队长什么情况?具体详情曝光令人愤怒

2022-08-10 大全 114 作者:考证青年

8月2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苏斌、王万成一审受贿犯罪判决书》。日本被该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996年12月16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0年9月20日,以寻衅滋事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2000年9月27日获释。

然而,曾经“三进宫”的苏斌,此后先后担任海城市马峰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海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牌楼执法大队队长。 ,海城矿产品计量管理执法队临时组长。而在这期间,他并没有克制自己。除了受贿、索贿、行贿外,他还参与了非法采矿活动。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苏斌2015年至2018年为海城市马峰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征地补偿款及时支付,收到补助费4万元

2016年至2018年,苏斌在担任海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牌楼执法大队队长期间,从行政对象和新兵中获得19.3万元。

向辖区公司索取氧化镁,售价145.5万元

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苏斌任海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牌楼执法大队组长、海城市矿产品计量管理执法队临时组长,分管矿山开采工作。牌楼产品计量管理。在此过程中,对海城远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矿业)擅自运输矿产品的行为给予了关注,未依法给予处罚或处罚。

2018年1月,被告人苏斌向远东矿业负责人周一索要该公司镁石,并征得周一同意。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苏斌安排旭峰筛分镁矿,将筛分出的7000吨氧化镁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牌楼镇矿产品经营者金某;筛选后的300吨菱镁矿以1.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海城市鑫泰冶金炉料制造有限公司;剩余的1.5万吨镁石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市牌楼镇东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7月,苏斌在担任海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牌楼执法大队队长、海城市矿产品计量管理执法大队临时组长时,将王万成带到海城泰盛矿业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矿业)。) 以矿区筛选氧化镁损失为由,请泰盛矿业负责人田 X1 开采公司的氧化镁,并征得田 X1 同意。随后,被告人苏斌安排王万成在该公司位于马峰镇XX村的矿山开采6000吨镁砂约20天,并将开采的镁砂以84万元的价格全部卖给海城。乾元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为曾某谋职 1、收受贿赂

2016年11月,苏斌在担任海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牌楼执法大队大队长时,请时任海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抱石提拔副队长曾某1牌坊执法大队的教官。2017年3月6日,经王9提名,市综治执法局党委会议同意,任命曾1为临时牌楼执法大队指导员。2017年3月,被告人苏斌在海城市河滨公园小区门口收受曾13万元,并在王9办公室内向王9赠送2万元作为感谢,余额为10元,

还发现,海城监事会在与被告人苏斌一起调查受贿犯罪事实时,被告人苏斌如实供述了上述受贿犯罪事实,还自愿就上述情况作出了说明。受贿犯罪事实,其家属代其退还款项。受贿犯罪所得17万元3.2万元被海城监事会扣押。

关于非法采矿的事实

2017年9月和2017年10月,被告人苏斌利用其认识的海城荣谋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谋公司)的经营者王4想转让公司股权的机会,公司倒闭了。在许可证的条件下,安排司机兼被告人王万成进入海城市荣谋公司矿区,使用吊钩、叉车等工具先后开采了1300吨、3000吨镁矿石。反对。随后,上述镁矿石以32.46万元(不含运费)的价格出售给海城市华丰镁矿制品有限公司,被告人苏斌获利27.46万元。王万成赚了5万元。

经海城市发改局确定,上述镁矿石结算价为32.46万元。

诉讼过程中,被告人王万成将其非法开采的违法所得5万元退还法院。

对于追加被告人苏斌、王万成,公诉人于2017年9月、2017年10月共同从容某公司矿区盗窃镁矿石4300吨,价值32.46万元,构成盗窃罪。分别是非法采矿罪。指控。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辩称,4300吨镁矿是经容某公司负责人同意开采的,不存在秘密盗窃行为,应以非法开采罪论处。庭审后,法院采纳了被告人的辩护意见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斌、王万成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并认定为非法开采。

8月24日,海城法院一审以受贿、行贿、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苏斌罪。他因多项罪行受到惩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王万成以非法采矿罪被判处罚款5万元(已缴)。

法院还判令没收被告人苏斌因受贿罪违法所得173.2万元,由查封机关即海城监委依法上缴国库。 ; 继续追回被告人苏斌非法采矿罪的违法所得2元。7.没收46万元上缴国库;对被告人王万成返还的非法采矿罪违法所得5万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辽宁男子三进宫后当上城管队长什么情况?具体详情曝光令人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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